文件编号: | 信息分类: | 省外动态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索引号: | 13659-20180703-713383 | 发布日期: | 2018-07-03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责任部门: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昨日,记者从市房管局了解到,为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市房管局出台《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的下发也标志着我市房地产经纪行业综合服务和监管平台正式启用。
《意见》提出,平台启用后,各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基本信息录入工作应于2018年7月20日前完成。服务与监管平台启用后,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备案申请、信息变更等工作均需通过服务与监管平台进行,各级房地产管理部门按管辖范围办理。房源发布、网上签约、合同备案等经营服务活动的开展也要逐步向服务与监管平台迁移。
《意见》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通过互联网访问市房管局官方网站或市住宅与房地产业协会网站,通过服务与监管平台入口进行注册前,须签署行业诚信服务承诺书,接受遵守职业道德准则、保护消费者权益等自律管理。
摘自 《郑州日报》 2018.07.02 记者 覃岩峰